乳腺癌早期化療一般需要4-8個周期,具體次數(shù)與腫瘤分期、分子分型、治療方案及個體耐受性有關。
1、腫瘤分期I期患者通常需要4-6個周期化療,II期可能增加至6-8個周期,分期越晚所需周期可能越多。
2、分子分型三陰性乳腺癌需更密集化療,HER2陽性型需聯(lián)合靶向治療,不同分型影響化療周期設計。
3、治療方案AC-T方案需8個周期,TC方案為4個周期,不同化療藥物組合直接影響總療程次數(shù)。
4、個體反應出現(xiàn)嚴重骨髓抑制或心臟毒性時需調整周期,患者耐受性差異可能導致療程增減。
化療期間建議保持高蛋白飲食,適量補充維生素D,遵醫(yī)囑定期復查血常規(guī)和心功能。